根据《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水利发展与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水利综〔2022〕443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7号)和各县(市)区水利和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报告,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情况,拟将2025年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1381.53万元作如下安排(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堤防建设及岸线整治提升专项760万元:连江县175万元,永泰县160万元,长乐区160万元,闽清县85万元,福清市20万元,罗源县160万元。
二、其他水利项目及宣传费621.53万元。即市本级宣传培训费用67.76万元,包括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尾款10.03万元,2025年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49.85万元和2025年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专题培训费用7.925686万元;仓山区城门防洪堤(桩号4+160~4+465)除险加固工程共293.77万元,其中施工进度款2798264元,工程监理进度款139449元;六项机制试点建设项目共补助260万元,其中市本级40万元,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高新区、闽侯县、连江县、永泰县、长乐区、闽清县、福清市、罗源县等各20万元。
附表1:2025年福州市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安排表(第一批)
附表1-1:2025年福州市堤防建设及岸线整治提升项目资金补助安排表(第一批)
附表1-2:2025年福州市其他水利工程及宣传费用安排表(第一批)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3356007,83369523 联系人:黄先生、左女士
福州市水利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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