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09-26 10:46
          

根据《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水利发展与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水利综〔2022〕443号)、《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计划的通知》(榕水利建设〔2022〕50号)和各县(市)区水利和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报告,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情况,拟将2022年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3000万元作如下安排(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一、安全生态水系750万元:根据榕政办〔2016〕2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态水系项目需在验收合格后方能下达市级补助资金,本年度安全生态水系补助资金拟下达资金750万元(闽清县200万元、闽侯县150万元、永泰400万元)。

二、堤防建设及岸线整治提升2089万元:仓山区800万元(根据仓山区申请分两次下达,第一次368.0384万元,第二次431.9616万元)、福清市前洋河道堤防建设200万元,罗源县河道堤防建设50万元,闽清县307万元、连江县234万元、罗源县166万元、永泰县332万元。

三、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我局开展林浦排涝闸站工程险情原因调查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林浦排涝闸站基础渗漏调查分析报告》,该项费用48.74万元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中列支。

四、根据近期下发的《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河流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2〕593号)有关要求,我市需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因2022年资金预算中无该规划编制预算资金,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拟调整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中的32.26万元作为《福州市中小河流总体方案》编制前期工作经费。

五、根据《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中的80万元用于市本级安全生态水系等水利项目宣传。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附表1:福州市2022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拟安排情况表

附表2:2022年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表

附表3:福州市2022年堤防建设及岸线整治提升项目资金拟安排情况表

 

联系电话:88230161,63179900 联系人:王先生、陈女士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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