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9-12 16:57

各县(市)水利局、晋安、马尾区农林水局、市管取水单位: 

为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形式 

根据《福建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规定》,按照“谁发证、谁检查”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县(市、区)水行政部门可自行组织成立检查组,抽取不低于10%的取水单位(户)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规范审批情况。重点检查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和材料是否完备,批复是否合理;计划用水指标核定、下达、超计划累进加价等工作是否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用水定额相关内容是否完备与合规。 

   2、日常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取水计量监控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运行;取水水源是否符合要求;取水许可变更和到期延续是否按要求办理;下达计划用水指标是否科学合理;以及水资源费的征收情况等。 

   三、采取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资料核查。对取水许可相关资料的准备性、完整性进行核查。①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②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及批复意见;③取水申请批准意见或文件;④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意见;⑤取水许可登记表;⑥需要延续/变更的应提供延续/变更申请批准意见;⑦用水计划下达文件;⑧用水户2013-2016年实际用水量表;⑨用水计划有调整的应提供调整文件;⑩超计划累进加价情况。 

   2、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取水许可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取水;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和到期延续;是否按实际取水量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计划用水管理是否规范合理;日取用原始记录及退水情况等。 

   四、要求 

   12017年年底换证的取水户为重点排查对象。    

   2、市监督检查于9-10月开展,市管取水单位至少抽取50%,各县(市、区)将随机抽取3-5家取水户。县(市、区)检查自行确定检查时间,于1031日前上报检查结果(附件电子版可在福州水政QQ群下载)。 

   3、市管取水户请于98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含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位置及读数照片)。 

   4、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翠珍   

电话:83370831   13506985905   

    邮箱:13344939@qq.com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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