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06 09:31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采取四个举措,不断强化水利法治建设,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福州建设。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两个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认真履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2023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结合《福州市水利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发2023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根据局党组成员职责分工,狠抓法治建设工作落实。

(二)健全领导小组。一是健全完善“八五”普法规划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麒蛰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凯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推进法治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办公室挂靠政法审批处,负责指导、督促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由张麒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凯、陈异任副组长,成员由6个机关业务处室、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和局机关兼职法律顾问组成。

(三)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定期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部署具体工作,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按程序由局长召集集体讨论;及时研究本系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领导集体学法述法制度,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班子会议,适时学法普法。今年,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7次;讨论违法采运砂、违法停泊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4项。

二、“五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促进水行政执法公正透明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在案件审核过程中,附带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既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审核违法采砂、违法运砂、违规停泊等案件4起,罚没金共26万人民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违法采运砂、河道违建等领域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力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部门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

(二)随机抽查制度认真落实,促进水利监管分类做实修订《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动态更新“两单一库”,按照“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等分类分比例随机抽取23个项目,制发年度工作计划,督促业务处室在10月底前完成全部抽查检查任务,并按要求在局官网公开公示。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达100%,移动手机端录入100%。9月底,对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河道采砂许可事项,重点抽查船舶所有权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3证依法持有情况。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执法决定规范合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制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1份规范性文件,经法律顾问审核后,依规报司法局审核备案,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今年以来,聘请的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合同25份,提出法律意见书5份。5月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清理市水利局出台规范性文件1份,建议清理市政府出台的涉及水利内容的规范性文件4份。

(四)积极落实纠纷化解机制,涉访涉诉纳入法治轨道在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水利规划、重大水利项目等工作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诉求表述渠道,加强社会风险稳定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及时化解矛盾问题。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把涉访涉诉纳入法治化轨道。年内,认真开展水事纠纷排查行动,指导县区化解水事纠纷5件;依法办理信访件1件,转办17件;收集报送河湖安全线索286条。

(五)落实干部职工培训制度,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管理制度。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选派参加培训的方式,抓好水利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水利厅、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执法业务培训105人次。强化保密警示教育,组织人员参加线上、线下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保密观念。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三项管护措施”创新推动,涉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两单”“一法规”,开启全域治水新篇章。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福州这座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造福人民群众”的殷殷嘱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治水建设的部署,我局围绕七大治水行动,先后研究制定了全域治水《责任清单》《三年行动项目清单》,生成178个项目,总投资195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81.7亿元,截至12月31日,完成投资超81.7亿元。率全省乃至全国之先,探索用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治水兴水长效工作机制,牵头起草《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草案)》,经过多轮修改完善,12月27日,该《条例》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二)“三化”“四叠加”,推进河湖管理机制创新。坚持水陆同治、多方联动、系统治理等原则,持续深化福州河湖管护工作。探索推进“数字化+物业化”“河(湖)长+网格化”“河湖长制+乡村振兴”“司法生态+保险”等联合叠加管护机制,凝聚部门合力,推动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福州河湖生态安全。持续加大河湖执法力度,提升河湖执法监管能力,树立福州河湖执法权威。年内,共出动水政执法人员4790人次、执法车辆730辆次、执法船舶842艘次,抽查疏浚清淤施工现场190余次。

(三)“三减”“两规范”,推进审批服务机制创新。根据年度工改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要求,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再精减再优化再规范,全面推行落实全流程网办,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受理审批事项852件(其中市本级111件),办结814件(其中市本级107件),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率100%。进一步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事项清单和技术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全面实行承诺制管理,推动区域评估工作常态化,实现“应评尽评”,园区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实现区域内项目共享。截至12月31日,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共涉及44个项目。进一步强化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市级水行政审批事项的质量管理行为,通过业主、专家、部门三方分别打分方式,对6个审批事项关联的32家中介服务机构91个市级审批服务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通报。

四、“四大主题宣传”内外兼顾,共建法治福州意识增强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持续推进,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护水节水用水重要论述等集体学习。选派党组成员、副局长参加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专题培训班。6月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专题视频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福州市“先行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网络专题培训班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二)“中国水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期间,“利用“福州水利”“数字乌山”“福州市东部机关后勤”等各机关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主题海报及节水知识。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福州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全媒体普法节目“我执法我普法·取水要合法”,向市民普及取水要合法知识、取用水法律法规,视频累计播放量达14.5万次。在市民服务中心、五一广场、东部办公区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主题。在福州市公交车、出租车投放宣传标语。

(三)“宪法宣传周”志愿组合强宣传。把“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与“水土保持宣传日”紧密结合,与社区、学校、派出所等共建联动,选派多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潘墩小学、龙岗社区、城门地铁站、连江梅洋村等拉横幅、贴海报、发传单、开讲座、搞竞赛、办画展,精彩呈“宪”,与法同行,深受群众、学生欢迎。各县市区也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晋安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普法工作人员赴寿山乡、宦溪镇集中开展“服务农企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四)其他普法主题积极参与宣传。 4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湿地保护宣传周”、5月“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期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法律六进”活动,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水土保持宣传日”,市县两级水利干部深入连江梅洋村送水土保持知识、闽清池园镇丽山小学送水土保持“大礼包”、深入福清实验小学办科普讲座等。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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