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2-03-10 13:03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
1 | 办公室 | 系统内普法 | 中心组成员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 中心组学习会 | 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
2 | 办公室、 政法审批处、 局属各单位 | 干部职工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务员法》等 | 宣传长廊、LED显示屏 | 1.邀请专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利用单位学法长廊进行图片宣传;3.利用LED屏推送普法知识;4.组织网上学法考试。 | 全年 | ||
3 | 政法审批处、 市水政监察支队 | 执法人员 | 相关涉水法律法规和行政强制法等 | 专题讲座、 学习研讨会 | 1.组织法律法规培训; 2.组织卷综评比检查。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
4 | 政策审批处、 各业务处室 | 社会面普法 | 社区、乡村、 学生、企业、 单位 | 《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福州市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 | 广播、报纸、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 | 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品;录制普法节目。 | 1.结合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期间(3月22日-28日)开展涉水法规宣传,录制普法节目;2.结合12月10日“水土保持宣传日”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 | |
5 | 各业务处室及市水政监察支队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执法对象 | 《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纸质与视频媒介 | 1.向执法对象发放公开信;2.在福州主要媒体上开展以案释法;3.在执法点、执法艇上悬挂横幅、张贴海报。 | 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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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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