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1-25 12:46

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不断增强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现将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4.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5.水利法律法规及节水用水知识。

四、时间安排

1129周一)12月5周日)

五、工作安排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六进主题活动”。

(一)宪法进农村。结合农村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万里安全生态水系、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建设项目督导工作,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进农村活动。

(二)宪法进社区。以悬挂横幅,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深入社区宣传宪法、民法典、涉水法律法规知识,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三)宪法进校园。到共建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和“节水爱水惜水”宣传教育活动共同引导学生增强遵守宪法和节水惜水意识

(四)宪法进机关。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利用网络教育平台优势,选取优秀宪法讲座视频、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视频,以处室或支部为单位组织收听收看。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主题,或在机关办公场所张贴宪法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五)宪法进企业。利用在建水利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有利时机,适时向受检企业员工宣传宪法、涉水法律法规。

(六)宪法进网络。利用水利官网“普法宣传教育专栏”、“河湖长制”等微信公众号,或群发短信的形式,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宪法宣传周”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重要抓手,落实组织领导职责,安排学习活动,参与宣传工作,真正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宪法和水利法治宣传是各单位共同责任,各单位要主动参与、主动宣传、主动作为、主动发力。

三)增强宣传实效。宣传活动形式要贴近群众、贴近水利,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把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的学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宣传报道,展示水利风貌,传播水利声音。

(四)及时总结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小结学习宣传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电子版材料于202112月8日前报送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fzsljspc1231@163.com邮箱。                          

          

 

 

                                 福州市水利局

         20211122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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