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时间:2014-12-11 11:59
今年5月2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通过《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同时,确定每年的12月10日为全省“水土保持宣传日”。至此,我省把水土保持宣传、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提高到了法律层面。
2014年12月10日,我省迎来了首个“水土保持宣传日”。为进一步深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我市与省水利厅联合在福州市五一广场开展了以“水土保持 进则全胜 不进则退”为主题的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省水利厅黄建波副厅长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活动期间,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了解、咨询,工作人员现场解答水土保持相关咨询300余人次,发放水土保持宣传材料5000余份。通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广大群众提高对“水土保持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参与意识,强化了“保水土 美生态”理念,增强了水土保持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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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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