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食堂、集体宿舍和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教育培训演练不到位;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级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宣传发动、部署安排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3月20日)
各单位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成效。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二)落实主体责任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部署安排,扎实有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抓好安全防范
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巡查,加强应急值守,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加强巡查,健全联动机制,强化险情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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