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近日,福州市水利局专题部署2021年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应严格落实以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按照隶属关系,逐一落实辖区内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政府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逐一落实堤防、水闸工程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在汛期来临之前,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明确相关责任人具体责任,做好公示公告和报备工作,其中,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小⑴型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由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并在水库大坝、堤防、水闸附近明显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及时报告险情。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应于2月3日前将辖区内大中型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的责任人汇总上报;于3月25日前将辖区内水利工程责任人落实情况汇总上报我局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处备案。
二是要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工程汛前、汛中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既要检查工程的安全状况,也要全面彻底排查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监测、观测资料整编、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及大坝安全管理或防汛应急预案制定、防汛准备工作等情况。要逐个水利工程进行排查,重点是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水闸;要将排查工作细化到每个项目和环节,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责任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规范管理,做好检查记录,按要求形成检查结果,并及时将水库汛前检查情况填报到福建省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平台。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问题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类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险情和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水利工程,要研究制定应急运用计划,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加强工程监测与巡查,实时掌握险情发展趋势,完善下游预警等,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工程隐患和病险情况等,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令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运行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完全处理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应建立隐患和病险情况及其整改情况台帐,按要求报备。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水库蓄水。要结合水库隐患排查,对辖区内水库蓄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定期抽查,凡发现违规蓄水和汛期超汛限水位蓄水的,要立即纠正,限期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对于已完成除险加固、进行初次蓄水的水库,务必要按照规定分阶段蓄水,加密监测频次,密切跟踪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运行状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及时组织处理,坚决防止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对已鉴定为三类坝(含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以及未按期完成安全鉴定的水库,应严格控制库水位,甚至空库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后,应及时开展蓄水验收,未经蓄水验收同意,一律不得蓄水运行。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项目法人应编制安全度汛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必须按照基建程序进行管理,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监理单位要确保监理人员上岗到位、监管到位;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务必确保施工质量;设计单位要做好现场技术服务。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利工程要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和工程安全的关系,确保工程安全。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科学组织,严格审批,严格把关;要切实加强工程验收工作,确保完工一座,及时验收一座,发挥效益一座。未经蓄水验收的水库一律不得投入蓄水运行。
六是要进一步强化工程运行管理。有配备水雨情测报预报系统的水库,管理单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正常使用;没有测报预报系统的水库,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在汛前逐库落实简易的水雨情测报设备和测报预报人员,在预测有大雨、洪水时,测报预报人员要及时将水雨情通知有关责任人和单位。水库巡查管护人员应加强水库的日常养护工作,保持坝面、坝坡平整,排水设施通畅、观测设施完整、安全巡查道路畅通。堤防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应对各堤防堤段进行日常巡查。水闸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应对水闸进行日常巡查。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安全检查。
七是要进一步开展工程安全鉴定。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应及时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对辖区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情况逐一进行梳理,对超期未鉴定的和2021年到期应鉴定的,应制定工作计划,在年底前完成鉴定任务;对拒不进行安全鉴定的电站水库,可商请电力部门予以解列。未按时开展和完成安全鉴定工作的水库大坝,视为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在审批调度运用方案或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水库运行水位甚至空库,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
八是要进一步加快工程除险加固和降等报废工作。经鉴定为三类坝的病险水库,以及大坝、溢洪道、输水系统三大建筑物已出险或有重大险情影响安全度汛的水库,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组织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或应急除险加固方案并尽快实施,做到“出险一座、除险一座”,确保安全
九是要进一步开展水闸注册登记工作。新建水闸竣工验收之后3个月以内,由其管理单位申请注册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水闸,如管理单位或因加固、扩建、改建、降等而导致水闸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发生变化,要及时通过登记系统申请办理变更事项登记。
十是要做好地震易发区大坝的抗震加固工作。有关地方应按照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印发的《福建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地震易发区水库大坝的抗震性能调查、抗震鉴定、抗震加固工作。
十一要进一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水库产权所有者应按照“管护人员、管护经费、管护工作”三落实的要求,切实落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各项工作。没有专门管理单位的公益性小型水库今年应全面实现社会化专业化管护,其它水库也应积极推行专业化管护,提高管护水平。各水库管护单位应逐一落实水库管护人员,并与管护人员签定协议或合同,明确管护职责、报酬、考核制度、奖惩措施等,按月发放管护报酬。堤防管理单位应按照“日常养护、及时修理、养修并重”的原则,对堤身、堤岸防护工程、防渗及排水设施、生物防护及管理设施等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理,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设计功能,保证工程完整和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