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时间:2013-02-06 16:34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与有关职责

1、中心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

2、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提出学习的总体设想和要求,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分管机关党建工作的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中心组学习,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组长外出,代行组长职责,保证中心组学习正常进行。

3、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学习计划,组织学习资料,安排辅导讲座,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学习内容与学习方法

1、学习内容: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文献和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水利及水利建设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历史文化知识以及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新发展的各种新知识。

2、学习方法: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个人自学要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按照学习计划的统一要求,阅读完规定的书目,并在专用的《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中心组定期不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集中研讨交流要按事先布置的题目,准备发言提纲或交流材料。每次集中研讨交流应有重点发言人,中心组成员要围绕主要议题发表意见。学习还可以采取请专家辅导、看辅导录相、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

3、中心组成员每年完成一篇以上有一定理论深度、紧密联系实际的调研文章或理论研讨文章,每年辅导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至少一次,以指导面上的学习。

三、计划制订与时间落实

1、中心组每年初制订出年度学习计划,也可根据形势与上级党委要求制订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

2、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2次,参加学习人员也可扩大到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当月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应在下一个月补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中心组成员平时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67小时。

3、中心组严格实行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的出勤率应在80%以上。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除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外,还必须按照计划要求主动补课。

四、检查与考核

1、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包括制度坚持情况,学习计划完成情况,个人学习笔记记录情况,出勤情况等。每年12月底前交出个人撰写的调研文章或理论研讨文章。

2、中心组年终形成书面总结向市委报告学习情况。

3、中心组建立专门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个人自学笔记、重点发言材料,以及上级党委和本级党组下达的有关学习文件,中心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学习名单,年度学习成果统计表,在报刊上发表的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做法和经验,上级对中心组学习的书面评价,中心组成员个人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每年年底汇总、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建档。

 

                 

   中共福州市水利局党组

                     201326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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