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2026年度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和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资金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12-24 15:29

  福建省财政厅联合福建省水利厅共下达我市“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084.2万元和“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资金271万元。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分配方案如下:全市合计下达资金1084.2万元,分配数为318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其中福州市乡村振兴集团3.4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1座;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10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3座;马尾区78.4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23座;晋安区23.8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7座;长乐区133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39座;闽侯县88.6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26座;连江县208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61座;罗源县58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17座;闽清县99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29座;永泰县116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34座;福清市266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78座。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资金分配方案如下:市本级70万元,马尾区17万元,晋安区9万元,长乐区23万元,闽侯县21万元,连江县27万元,罗源县16万元,闽清县18万元,永泰县34万元,福清市36万元。

  特此公示以上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期5天。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1-83370830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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