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榕水利综〔2025〕127号)等有关规定,经随机抽取,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天福段、螺洲段、城门提升段、龙祥岛段)建设单位)、闽侯县闽江南岸上街防洪堤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防洪排涝体系溪源泄洪洞工程主体工程标建设单位)、闽侯县闽江南岸竹岐防洪堤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C6标建设单位)、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永泰县清凉溪渔溪村至城关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单位)被确定为本次双随机抽查对象。现将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1、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天福段、螺洲段、城门提升段)存在未见脚手架验收记录、施工现场使用四芯电缆的问题;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龙祥岛段)存在部分电缆拖地、沿江临水区域安全标示不足的问题。
2、闽侯县闽江南岸竹岐防洪堤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闽江下游南岸防洪六期工程C6标存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部分人员的资质文件已过期的问题。
3、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永泰县清凉溪渔溪村至城关段河道治理工程存在未见模板单元验收及分部分项验收的相关记录、未见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示、未悬挂五牌一图、未建立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及工地消防安全、未见临时用电验收相关记录、临边临水作业防护不到位、部分基坑未按规范放坡、施工现场存在局部堆载现象的问题。
福州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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