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江下游福州段2024~2026年河道采砂规划的公告
时间:2025-08-29 1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0〕238号),现将《闽江下游福州段2024-2026年河道采砂规划》(下称《采砂规划》)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规划期内规划河段范围为闽江下游(水口大坝—罗星塔)河段,总长93公里(不含闽江北港),2024—2026年闽江下游福州段三个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31.8万立方米,其中闽清段3.0万立方米,闽侯段28.8万立方米。

《采砂规划》划定21个禁采区,其中闽清段禁采区8个,分别为水口禁采区、大箬河段禁采区、白石坑河段禁采区、猴山河段禁采区、白河江河段禁采区、上马坪河段禁采区、下马坪河段禁采区、马坪河段禁采水域;闽侯段禁采区7个,分别为汤院河段禁采区、埕头河段禁采区、沙白头河段禁采水域、唐举河段禁采区、竹岐河段禁采区、荆溪河段禁采区、白头河段禁采区;南港段禁采区6个,分别为淮安头河段禁采区、洪塘河段禁采区、透浦河段禁采区、盖山河段禁采区、城门河段禁采区、马尾河段禁采区。

《采砂规划》划定3个可采区,分别为闽清县白河江河段可采区,闽侯县沙白头河段可采区、马坑河段可采区。

《采砂规划》划定2个保留区,分别为马坪河段保留区和大目埕河段保留区。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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