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5-21 09:35

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水利发展与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水利综〔2022〕443号)和《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3号)精神,现将2025年预算内“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资金700万公示如下:

(一)分配下达原则

按照项目分配法分配,补助项目分为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划界)、降等报废、 安全鉴定、应急加固、维修养护等5个类别。其中,补助项目资金不能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

(二)分配下达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和县区申请报告,本次“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转下达)”资金下达合计700万,方案为马尾区48万、长乐区108万、福清市169万、连江县66万、罗源县64万、闽清县78万、永泰县77万、闽侯县90万。剩余资金待汛期过后根据受灾情况再具体研究分配。

公示期5天,特此公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369501

 

附件:2025年福州市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安排测算表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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