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杯 幸福河湖 有福之州”摄影 大赛活动项目简易比价公告
时间:2025-05-14 17:12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河长杯 幸福河湖 有福之州”摄影大赛活动项目进行询价比选,欢迎合格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长杯?幸福河湖 有福之州”摄影大赛活动项目。

  2.服务内容:以线下活动+线上推广的形式进行合作,通过“河长杯 幸福河湖  有福之州”摄影大赛来展示福州河湖的美丽,掀起人人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热潮,营造共同管河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3.最高限价:11.15万元,超过该价格的报价不予接受,以最低价中标。

  4.技术参数:供应商需具有信息覆盖面广、权威性高、影像资料丰富、技术力量强且拥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服务团队。

  5.交付要求:征集一批展示福州“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利自然风景、广大水利人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以及“人水和谐共生”的人文新画卷的高质量作品。

  6.售后服务要求:按协议开展服务。

  7.验收付款要求:协议签署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作为项目的启动费用;待项目结束后根据验收评分,按比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即评价结果为90分及以上的,支付合同金额50%;如低于90分,按合同金额的50%乘以评价得分比例(评价得分/100×100%)支付)。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的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报价材料

  1.报价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策划方案;

  2.报价人须提供所刊发主流纸媒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至少3名成员的有效记者证;

  4.报价人有2021年以来与市级政府部门合作开展摄影大赛的经验并提供表扬信或感谢信做佐证材料的优先考虑;

  5.报价人自有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超过60万的优先考虑;

  6.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报价截止时间

  本项目自2025年5月14日公告发出后开始询价,各报价单位(公司)请于2025年5月21日18时00分前填写报价函并密封后(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达我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邮寄地址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1203室。

  邮  编:350007

  收件人:张女士

  电  话:15980206779           

  附件:报价函

  福州市水利局

  2025年5月14日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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