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河道专管员奖补资金有关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4-03 16:25

根据《河道专管员市级资金奖补实施办法》(榕河长办〔2022〕30号),对2025年度市级河道专管员奖补资金200万分配如下:

鼓楼区8万元、台江区1.2万元、仓山区5.8万元、晋安区8.1万元、马尾区3.8万元、长乐区22.6万元、福清市40.3万元、闽侯县29.9万元、连江县18万元、罗源县18.1万元、闽清县19.8万元、永泰县18.8万元、高新区5.6万元。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吕智勇 联系电话:62026690)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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