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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河长办《福建省河长办关于印发闽江流域主要干支流水葫芦常态化整治保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闽河办〔2024〕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号)规定,经研究现将省财政厅联合省水利厅下达闽清县“开展水葫芦清理”专项经费50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黄顺钗 联系电话:1351407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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