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建水利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4-10-11 14: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建水利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建水利部分)实施范围为闽江下游淮安头至三江口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河湖堤岸功能改造包括:闽江北港南岸堤岸生态化改造(洋洽段、仓前段);闽江北港北岸堤岸生态化改造(鳌峰段、花海段);闽江北港闸站汇入口堤岸生态化改造;闽江北港清漂船靠泊点堤岸生态化改造2处(包括场地基础设施建设),位于闽江北港南岸闽江公园附近及闽江北港南岸鼓山大桥下游花海公园附近。

2、河道空间保护修复包括:闽江南北港分水岭江洲地貌形态修复与植被恢复;闽江北港南岸花海公园下游段空间保护修复;闽江北港魁岐堤岸生态化改造与植被修复;闽江北港南岸燕浦水闸汇入口河流形态恢复;闽江北港解放大桥水位站设施保护修复。

3、河湖智慧化建设包括:闽江北港河湖智慧监管设施提升与闽江北港河湖巡查设备设施提升两大部分。

4、相关配套工程:闽江北岸全线贯通提升工程;闽江三县洲大桥-闽江大桥两岸旅游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报告书主要结论

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建水利部分)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与《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福州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等均相符。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工程建设期将会对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但运行期会促进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的自然演替,具有有利作用。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不利影响可以最大程度地得以减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87号福州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F2层

联系人:杨攀               联系电话:15345004477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1-87661651     邮箱:3753304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参与调查表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附件: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建水利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建水利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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