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水利发展与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水利综〔2022〕443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3号)和各县(市)区水利和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报告,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情况,拟将2024年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620万元作如下安排(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一、安全生态水系105万元:根据榕政办〔2016〕2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态水系项目需在验收合格后方能下达市级补助资金,本年度安全生态水系补助资金拟下达资金105万元(连江县105万元)。
二、堤防建设及岸线整治提升494万元:闽清县128万元,永泰县296万元,福清市70万元。
三、根据《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安排培训、宣传费用21万元:其中11万元用于市本级安全培训;1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专题宣传。
附表1:福州市2024年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表(第一批)
附表1-1:福州市2024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拟安排情况表(第一批)
附表1-2:福州市2024年堤防建设及岸线整治提升项目资金拟安排情况表(第一批)
附表1-3:福州市水利工程项目宣传支出拟安排情况表(第一批)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3356007,83369523 联系人:黄先生、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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