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拍卖工作,拟从《福州市国资委关于公布2020年入库拍卖中介机构库成员名单的通知》(榕国资产权〔2020〕203号)的入库成员名单中征选确定1家拍卖合作中介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及从业人员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请企业须具有有效期限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申请企业必须是福州市国资委2020年入库拍卖中介机构库成员;
4.拍卖企业注册地在福州或在福州设立分公司。
5.申请企业须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拍卖行业AAA企业证书
二、业务范围
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活动。
三、合作期限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相关拍卖机构中选之后应及时、主动与出让人(转让方)联系,做好对接工作,并按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中选拍卖机构进场前应提前与中心进行联系,沟通进场相关事宜,并按公告规定的获取资料和报名时间指派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到中心做好咨询和报名材料审核、整理、移交等工作,以及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应办理的其他事项。
3.拍卖结束后应及时做好项目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并制作胶装本移交中心存档。
五、拍卖佣金标准
拍卖辅助及拍卖服务费不超过拍卖成交总价的5%。
六、确定合作拍卖企业方式
1.符合条件的拍卖企业按要求在时限内报名后,通过中心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拍卖合作企业。摇号过程全程视频录象。
2.申请企业应于2024年1月30日18: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福州市闽江河道下游管护中心(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311-3)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8328093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拍卖机构情况表;(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
3、承诺书;(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7、拍卖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8、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级别证书复印件;
9、近两年拍卖业绩情况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并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附:1.拍卖机构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中选拍卖企业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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