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下游福州闽侯采砂段河道监测服务比选公告
时间:2023-12-18 17:17

  为全面评估闽江下游河段闽侯段采砂实施方案,对闽江河道(闽侯段)沙白头可采区和马坑可采区进行河砂开采进行监测,经研究,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分析,以市场比选形式采购“《闽江下游福州闽侯采砂段河道监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采购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闽江下游福州闽侯段2023年度采砂监测》技术咨询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控制价预算为12.57万元以内。

  三、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四、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开展基础工作,并基于基础工作编制采砂监测报告。

  本次服务需对监测范围开展两次测量。

  1、基础工作

  (1)基本资料收集整理;

  (2)河道断面变化分析:

  (3)河道演变分析;

  (4)采砂分析;

  (5)床砂样品颗粒分析。

  (6)险工段分析;

  (7)给出结论与建议。

  2、报告基本内容

  (1)河道断面监测布置、河道变化形态分析、规划采砂量评价分析;

  (2)河道近期演变、河道演变因素及趋势分析、河道未来演变趋势;

  (3)采砂范围、现状河道砂储量情况、河道泥沙补给量分析、床砂样品颗粒分析、砂储量和年度采砂量;

  (4)险工段分析、加固建议;

  (5)结论与建议。

  对照以上内容,编制《闽江下游福州闽侯段2023年度采砂监测》,提交正式报告6份。

  五、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3、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具有履行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组成员至少包括一位高工、两名工程师、两名助工,应当熟悉申请领域和闽江河道实际情况,注重调查研究和比较分析,突出针对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标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含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后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7日18时前送至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河湖处,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91-6202669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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