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9-26 17:31
          2023年7月份的5号台风“杜苏芮”和9月份的11号台风“海葵”给我市带来较大洪涝灾害,福州市区、福清市、永泰县、闽侯县、马尾区等县区受灾最为严重。为竭力扶持各县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水利发展与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水利综〔2022〕443号)和《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11号)要求和各县(市)区资金申请,按轻重缓急原则,共梳理出10个急需建设项目进行补助,总补助金额600万元,其中100万元来源于水利防灾减灾应急补助资金,500万元为水利建设发展资金。具体分配方案如下(项目清单见附表):

市本级50万元(其中福州市水雨情监测设施水毁修复30万元、恩顶水库水毁修复20万元)、永泰县220万元、福清市130万元,闽侯县100万元,马尾区100万元。

特此公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305936

 

附表:1.2023年福州市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分配项目清单表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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