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采购市场比选公告
时间:2023-06-08 16:25
       为全面评估全市水利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福州市“十四五”水利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以市场比选形式采购“《福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采购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控制价预算为10万元以内。

三、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

四、服务内容

《福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市政府于2021年印发实施,是市政府明确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和掌握《规划》实施情况,查摆问题不足,提出改进对策建议,科学谋划下一步主攻方向,助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如期完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规划》重点任务推进情况;(2)《规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3)《福州“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与水利相关的目标指标、任务举措实现情况;(4)总结成效经验做法;(5)存在问题和不足;(6)研判新形势新要求;(7)规划实施对策建议。

对照以上内容,编制《〈福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提交正式报告6份。

五、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3、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具有履行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组成员至少包括一位高工、两名工程师、两名助工,应当熟悉申请领域和福州市实际情况,注重调查研究和比较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标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含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后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6月19日18时前送至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206,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91-6317990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州市水利局

2023年6月8日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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