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2020年度网站建设情况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3 15:04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维护保障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力,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与知名度,更好地发挥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现将我局2020年度网建设情况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福州市水利信网建设和“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

福州市水利信息网(http://slj.fuzhou.gov.cn),是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建设的部门网站。该网站内容由福州市水利局收集或撰写、审核、发布,是福州市水利局一个重要的对外宣传窗口。截止到2020年11月10日,在福州市水利信息网的“机构职能”栏目中调整了领导信息和分工、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和下属单位职责;在“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了行政法规13篇、部门规章17篇、地方性法规16篇、其它规范性文件13篇、政策解读3篇;我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对“网上办事”栏目中的部门服务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共30项,在网站设置滚动更新播放办理审批情况;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发布了工作动态296篇、规划计划26篇、专题信息294篇、统计信息6篇、财政资金17篇(其中公开了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决算说明和2020年度财政预算说明)、重大项目47篇、应急管理72篇、人事信息4篇、监督检查25篇;在“普法宣传教育”栏目发布了36篇;“防汛抗旱”栏目中发布了工作动态88篇、安全生产33篇、汛情快报75篇;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58篇;在“党建工作”栏目发布了机关党建28篇;在“公众参与”栏目发布了民意征集4篇、网上调查4篇;在“图片新闻”栏目发布了23篇;及时删除过时的信息。我局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委做好 “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截止到11月10日,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栏目“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了35篇和依申请公开2条;同时把福州市水利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新发布到“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统计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应急管理、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政府网站年报表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

2、福州市河长制专题网建设情况

福州市河长制专题(http://www.fuzhou.gov.cn/),是福州市河长办在福州市水利局指导下,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建设的专题网站。该网站内容由福州市河长办收集或撰写、审核、发布,及时公开县市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河湖名录和河长名单及职责,是福州市河长办一个重要的对外宣传窗口。截止到11月10日,在河长职责中更新了河湖长考核机制、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在“水质监测”栏目发布了第3季度饮用水水质状况,在“工作简报”栏目发布了第38期简报以及2期专刊,在“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了36篇。

3、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

根据省厅要求,我局牵头建立了“福州河湖长制”政务微信公众号。主要为发布福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最新动态,宣传各地相关政策法规、创新举措及工作亮点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开设新媒体的要求2020年8月13日完成“福州河湖长制”政务微信公众号建设当天发布第一篇公众号推文。公众号共有河长篇、监督篇、成效篇等三个模块,并由专人负责公众号日常更新及维护。截止11月9日,共发布52篇公众号推文,有效提升了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专门成立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网站建设由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水利局配合共建。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网站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配置专(兼)职信息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在日常信息报送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发布

我局建立了日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读网和巡检等运维管理机制,制定了《福州市水利信息网网站管理制度》、《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规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逐级签批信息发布审批单,规范信息发布。做到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杜绝泄密隐患,始终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大对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辐射范围

我局依托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部门网站,发布内容涉及工作动态、网上办事、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资金、规划计划、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等公开栏目信息,我局进一步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水利部门职能,提供与社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及办事指南、网上审批、业务咨询等功能。我局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渠道,统筹好各类公开资源,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通过便民服务窗口、服务热线电话、信息公告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

(四)加强电子信息化工作,便利群众的沟通交流

我局大力推进各项电子信息化工作,延伸了工作覆盖面,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展了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了信息发布范围,提升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各项电子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与群众的交流渠道也不再仅限于传统的来电、来信与来访,水利部门与社会公众间的距离迅速拉近,群众意见的传达、诉求的传递也更加便利。及时处理12345网络诉求平台的投诉建议,使得群众的声音能够更加迅速地传递到水利部门,水利部门也能更加快速地对群众的呼声作出回应。水利信息网站的便民信息公开,使群众能及时直观地了解水利相关政策的发布与解读,查阅水利各项通知与公示,同时还能第一时间了解风情、雨情与汛情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信息。群众可以监督相关水利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重要水利政策和文件的发布、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及其它与水利相关的事务,监督范围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监督权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据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市河长办制定了“福州河湖长制”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规定了舆情回应处置、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积极做好舆情回应处置工作,公众号提供后台互动功能,市河长办专门管理人员定时登陆公众号后台,查看是否有新消息。根据消息的内容,规定相应的反馈时间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严格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微信公众号管理发布规则,登陆微信公众号后台、发布信息前均需要市河长办专门管理人员使用微信扫码认证;另一方面,及时转发各级各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案例的微信公众号,切实推进公众号安全管理

2021年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计划

我局积极主动联系市大数据委按照绩效考核指标做好2021年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信息保障任务

(一)加强信息公开收集、审核、 公示等规章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部门各类信息,加大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加强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水利局对市水利信息网站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我局网站信息更新量。 

加强对网站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网站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网站管理的业务水平,加强日常网站读网和巡检管理机制,及时发现信息错链、死链、空白网页等问题及早修改处理,确保信息长久安全有效。对市大数据委在网站检测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反馈

)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对涉及水利部门的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资金、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栏目做到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主动公开部门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和预算信息;对“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审批项目要严格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确保各要素准确完整,对已梳理完成的办事指南进行仔细核对。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加强对e福州微信公众号供稿,积极与市民开展互动交流

(五)加强福州市河长制专题网站对福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福州水系治理提升情况。

(六)加强“福州河湖长制”政务微信公众号福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福州水系治理提升情况。

 

 

 

 

福州市水利局

20201111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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