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决定,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1年度。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我市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空间标绘情况。
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三年的共同努力,我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普查数据成果经上级普查机构审核确认。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水利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况
河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73条,总长度为2061公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47条,总长度为1598公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4条,总长度为384公里;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条,总长度为128公里。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水库。共有水库467座,总库容36.68亿立方米(详见表1)。其中:已建水库460座,总库容35.97亿立方米;在建水库7座,总库容7085.76万立方米。
表1 不同规模水库数量和总库容汇总表
水库规模 |
合计 |
大 型 |
中 型 |
小 型 |
||||
小计 |
大(1) |
大(2) |
小计 |
小(1) |
小(2) |
|||
数量(座) |
467 |
3 |
1 |
2 |
14 |
450 |
111 |
339 |
总库容 (亿立方米) |
36.68 |
29.82 |
26.00 |
3.82 |
3.01 |
3.85 |
2.99 |
0.86 |
水电站。共有水电站482座,装机容量220.76万千瓦(详见表2)。其中:在规模以上水电站中,已建水电站203座,装机容量209.12万千瓦;在建水电站3座,装机容量6.24万千瓦。
表2 不同规模水电站数量和装机容量汇总表
水电站规模 |
数量(座)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
合计 |
482 |
220.76 |
|
规模以上(装机容量≥500千瓦) |
小计 |
206 |
215.36 |
大(1)型 |
1 |
140.00 |
|
大(2)型 |
0 |
0.00 |
|
中型 |
2 |
19.00 |
|
小(1)型 |
13 |
28.11 |
|
小(2)型 |
190 |
28.25 |
|
规模以下(装机容量<500千瓦) |
276 |
5.40 |
水闸。过闸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水闸905座,橡胶坝6座(详见表3)。其中:在规模以上水闸中,已建水闸661座,在建水闸6座;分(泄)洪闸98座,引(进)水闸17座,节制闸116座,排(退)水闸182座,挡潮闸254座。
表3 不同规模水闸数量汇总表
水闸规模 |
数量(座) |
比例(%) |
|
合计 |
911 |
100 |
|
规模以上(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 |
小计 |
661 |
72.56 |
大型 |
6 |
0.66 |
|
中型 |
60 |
6.59 |
|
小型 |
595 |
65.31 |
|
规模以下(1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 |
250 |
27.44 |
堤防。堤防总长度为725.65公里(详见表4)。5级以上堤防长度为557.83公里,其中:已建堤防长度为547.46公里,在建堤防长度为10.37公里。
表4 不同级别堤防长度汇总表
堤防级别 |
合计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5级以下 |
长度(公里) |
725.65 |
75.88 |
5.08 |
158.61 |
208.15 |
110.11 |
167.82 |
比例(%) |
/ |
10.46% |
0.70% |
21.86% |
28.68% |
15.17% |
23.13% |
泵站。共有泵站678座(详见表5)。
表5 不同规模泵站数量汇总表
泵站规模 |
数量(座) |
|
合计 |
678 |
|
规模以上(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50千瓦) |
小计 |
100 |
大型 |
4 |
|
中型 |
30 |
|
小型 |
66 |
|
规模以下(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且装机功率<50千瓦) |
578 |
农村供水。共有农村供水工程92710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3307处,分散式供水工程89403处。农村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339.55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284.70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54.85万人。
塘坝窖池。共有塘坝1603处,总容积3378.88万立方米;窖池884处,总容积8.94万立方米。
灌溉面积。共有灌溉面积164.50万亩。其中:耕地有效灌溉面积151.73万亩,园林草地等有效灌溉面积12.77万亩。
灌区建设。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1处,灌溉面积20.10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含)~30万亩的灌区12处,灌溉面积20.60万亩;50亩(含)~1万亩的灌区2370处,灌溉面积100.79万亩。
地下水取水井。共有地下水取水井146620眼,地下水取水量共4138.19万立方米(详见表6)。
表6 不同规模地下水取水井数量和取水量汇总表
取水井类型 |
数量(眼) |
取水量(万立方米) |
||
合计 |
146620 |
4138.19 |
||
机电井 |
小计 |
34580 |
3183.81 |
|
灌溉 |
小计 |
1803 |
482.75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681 |
248.21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1122 |
234.54 |
||
供水 |
小计 |
32777 |
2701.06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429 |
1621.48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32348 |
1079.58 |
||
人力井 |
112040 |
954.38 |
地下水水源地。共有地下水水源地2处(详见表7)。
表7 不同规模地下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地下水水源地类型 |
数量(个) |
比例(%) |
合计 |
2 |
100 |
小型水源地(0.5万立方米≤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 |
1 |
50 |
中型水源地(1万立方米≤日取水量<5万立方米) |
1 |
50 |
大型水源地(5万立方米≤日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 |
/ |
特大型水源地(日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 |
/ |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400527.25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35372.14万立方米,农业用水118812.88万立方米,工业用水216987.11万立方米,建筑业968.21万立方米,第三产业17677.62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10709.29万立方米。
四、河湖开发治理情况
河湖取水口。共有河湖取水口3841个(详见表8)。
表8 不同规模河湖取水口数量汇总表
河湖取水口规模 |
数量(个) |
比例(%) |
合计 |
3841 |
100 |
规模以上(农业取用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311 |
8.10 |
规模以下(农业取用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3530 |
91.90 |
地表水水源地。共有地表水水源地104处(详见表9)。
表9 不同水源类型地表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地表水水源地规模 |
数量(处) |
比例(%) |
合计 |
104 |
100 |
河流型 |
38 |
36.54 |
湖泊型 |
0 |
0 |
水库型 |
66 |
63.46 |
治理保护河流。全市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610.64公里。其中,已治理河段总长度为149.86公里,占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的24.54%;在已治理河段中,治理达标河段长度为86.46公里。
五、水土保持情况
土壤侵蚀。土壤侵蚀总面积1044.80平方公里(详见表10)。
表10 不同侵蚀类型土壤侵蚀面积汇总表
土壤侵蚀类型 |
面积(平方公里) |
比例(%) |
合计 |
1044.80 |
100 |
水力侵蚀 |
1044.80 |
100 |
风力侵蚀 |
0 |
0 |
水力侵蚀面积1044.80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480.56平方公里,中度332.73平方公里,强烈117.95平方公里,极强烈10.72平方公里,剧烈102.84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为2388.06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561.61平方公里,植物措施1826.45平方公里,其它措施0平方公里。
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共有水利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215个,从业人员4419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326人,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2093人。
共有乡镇水利管理单位127个,从业人员1061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768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工程规模、等级的划分如下:
1.水库:
大(1)型水库:总库容≥10亿立方米;大(2)型水库:1亿立方米≤总库容<1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0.1亿立方米≤总库容<1亿立方米;小(1)型水库: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1亿立方米;小(2)型水库:0.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01亿立方米。
2.水电站:
大(1)型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大(2)型电站:30万千瓦≤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中型电站:5万千瓦≤装机容量<30万千瓦;小(1)型电站:1万千瓦≤装机容量<5万千瓦;小(2)型电站:装机容量<1万千瓦。
3.水闸:
大型水闸: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每秒;中型水闸:100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每秒;小型水闸:过闸流量<100立方米每秒。
4.堤防:
1级:防洪(潮)[重现期(年)]≥100;2级:100>防洪(潮)[重现期(年)]≥50;3级:50>防洪(潮)[重现期(年)]≥30;4级:30>防洪(潮)[重现期(年)]≥20;5级:20>防洪(潮)[重现期(年)]≥10;5级以下:防洪(潮)[重现期(年)]<10。
5.泵站:
大型泵站:装机流量≥5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1万千瓦;中型泵站:10立方米每秒≤装机流量<50立方米每秒或0.1万千瓦≤装机功率<1万千瓦;小型泵站:装机流量<1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0.1万千瓦。
[3]1公顷=1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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