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06 15:35

各县(市)区职改办、水利局,仓山、晋安、马尾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报送2025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1、凡在福州地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21〕1号、闽工信职改〔2023〕19号(附件8)等文件规定,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2、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自闽人社发〔2019〕1号文件颁布之日(2019年1月22日)后,按有关规定经注册后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年限要求时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3、符合《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第三点,第(一)、(二)项规定的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基本任职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4、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参与申报评审。

5、省外、军队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需经具有职称确认权限的职改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专业要求

1、职称申报专业名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文与水资源、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土保持。

2、申报时的学历专业请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第61点水利类专业(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policy/specialtylist2025.html)。

三、任职年限规定

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1、委托评审函(附件1)1份:

(1)市直、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

(2)市非公有制(私营)企业申报人员由企业所在单位开具《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单位公章,请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左侧装订线处用纸条封边,避免首末页脱落。

3、《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3)一式20份:填写内容要求用A3纸横向打印(内容较多可适当缩小字体,并在一页内填写相关内容),每份均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获奖情况”一栏要求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著作、总结、报告”一栏每篇文章要注明是独著或第几作者,已发表的要注明刊号,栏目中所列文章均要有原件送审。

4、《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4):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可用人事档案中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代替,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注明“由原件复印”并盖章。

5、证书、证件类材料复印件2份:①学历、学位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和学位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技人员,在申报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但须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和“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结果);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合同或聘任助工时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④任期内继续教育有效凭证(每年90学时);⑤任期内企业社保缴纳证明;⑥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2套。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在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已审核无误”,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职改办公章。非公有制(私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企业审核盖章后呈报。

6、申报中级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代表作1篇:代表作要求必须是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个人独立撰写的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文章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结合申报者本人工作实践的具体内容。在刊物上发表的代表作,必须提供有关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代表作须发表在公开出版发行、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刊物上,以发表录取通知书作为代表作发表依据的不予采用。

代表作原件须经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其右上角注明“该代表作确系×××同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的”的字样以示确认,并署明技术负责人职务、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作除提交原件1份外,还需提交复印件2份、电子文档1份。代表作复印件隐去作者姓名、单位,不盖章。复印件的首页上面均需粘贴上只写明申报专业和代表作题目的“专家鉴定意见及评审答辩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5)。

论文代表作需要在中国知网进行论文查重,并将查重结果打印2份,1份加盖公章,1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不盖章。

7、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取得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成果:参与的两项(申报初级提交一项)及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施工类提供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设计类提供有关工程的设计图签等,其他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A4纸一页内打印,内容以现从事的水利水电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为主,其中1份需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另1份隐去申报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9、各单位在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者拟上报的《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中或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同时出具评前公示情况报告。

10、根据榕职改〔2006〕58号《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中建立完善个人承诺和公示制度的通知》,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时应出具个人承诺书(附件6)。

11、《2025年度评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7)一份,单位申报人数超过1人的,由单位经办统一填报。

12、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

13、提供评审材料光盘一张,光盘刻录内容以申报人姓名建一文件包,文件包内包括:申报人员简明表、word格式的专业技术代表作、论文代表作的查重结果。

五、有关说明

1、人事档案在市属人事代理机构(如人才服务中心等)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并逐级申报。

2、各申报、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等,一经查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审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本人及有关单位责任。

3、所有评审资料请按报送材料及清单顺序统一装入完好的硬纸质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粘贴《材料清单》(附件8),并在材料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工作单位、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上述材料评审后概不退还,请参评人员自行存留。

4、所有中级及破格参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答辩。

5、所有附件材料均可登录福州市水利局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http: lj.fuzhou.gov.cn/)下载。

六、申报材料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福州市水利局职改办(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203室)

联系人:聂丽萍 联系电话:63179902

附件:1.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4.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5.专家鉴定意见及评审答辩考核情况登记表

    6.承诺书

    7.2025年度评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8.材料清单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水利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    

 

 

来源:市水利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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