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光纯同志任局水政水资源处(政策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局水政水资源处(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职务;
林国铭同志任局防汛抗旱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督处)主任科员、副主任职务;
陈宏锦同志任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局机关党委主任科员职务;
潘东曦同志任市水资源和河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水利电力管理站(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起算。
中共福州市水利局党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