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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林水局),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榕行政〔2018〕146号),经研究,现将《福州市水利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落实情况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并及时报我局备案。
附件:福州市水利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福州市水利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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