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及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双随机”综合抽查检查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3-10-31 11:0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榕水利综〔2023〕106号)等有关规定,经随机抽取,闽清县岭里水库管理处(岭里水库管理单位)、闽清县昌溪水库管理处(昌溪水库管理单位)、永泰县水电发展有限公司(长潭水库管理单位)、福州市长乐区海堤养护中心(机场段海堤管理单位、滨海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被确定为本次双随机抽查对象。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1、永泰县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未编制调度规程及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福州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31日
、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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