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河道采砂活动“双随机”抽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0-27 11:36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榕水利综〔2023106号)要求局于1026日开展了河道采砂活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县区

抽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42

闽侯县

闽侯县建业砂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潇钧)

1. 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情况;2.年度开采总量、作业方式、作业工具;

3.采砂作业公示牌和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4.采砂作业对水工程安全影响情况;

5.可采区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6.准运单采、运、销全过程实施情况。

1. 在开采地点、期限、范围内作业;

2.闽福州采1080、仓鸿采1133共水采19135立方;

3.已设立;

4.无;

5.一致;

6.运用电子准运平台实施一船一单。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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