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榕水利综〔2023〕106号)要求,福州市水利局于4月19日、4月25日和5月26日开展了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水利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通报并提出改进要求。现将抽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1、抽查项目:罗源起步溪港头至余家塘段防洪工程;抽查对象:罗源县防洪堤管理所。项目已按照工程“四制”开展建设,各参建单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质量监督手续齐全,各参建单位均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按照水利工程基建程序落实生产;第三方检测和监理平检手续滞后,要求后期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开展分部工程验收。
2、抽查项目:罗源起步溪五里桥至岐山桥防洪工程(左岸);抽查对象:罗源县松山镇政府。项目已按照工程“四制”开展建设,各参建单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质量监督手续齐全,各参建单位均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按照水利工程基建程序落实生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齐全第三方检测和监理平检手续滞后,要求后期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开展单元评定和分部工程验收。
3、抽查项目:闽清县敖江马兰溪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抽查对象:闽清县下祝乡政府。项目已按照工程“四制”开展建设,各参建单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质量监督手续齐全,各参建单位均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按照水利工程基建程序落实生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齐全;项目存在部分变更,要求项目法人及时按照水利水电基建工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期,第三方检测和监理平检手续滞后,后期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开展分部工程验收。
4、抽查项目:永泰县嵩口镇区防洪工程;抽查对象: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按照工程“四制”开展建设,各参建单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质量监督手续齐全,各参建单位均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按照水利工程基建程序落实生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齐全;要求后期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完善设计变更缘由,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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