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闽江闽清段,目之所及,处处是开阔整洁的沙滩,不时有一只只白鹭栖息,盗采(河)砂乱象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幅生态美景。这得益于闽清县打击非法盗采(河)砂的努力。
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非法盗采江(河)砂工作部署,切实保护河湖生态环境,闽清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助力,有效制止和打击非法盗采(河)砂行为。
为深化宣传,提高全民水利法治意识,该县水利局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响以来,在沿江盗采行为的易发点,挂横幅标语、贴宣传单,联合塔庄镇、省璜镇、梅城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人监督、人人守法的氛围。
与此同时,该县水利局加强查处力度,依托高清公共视频进行河道监管。同时,每天由执法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对在巡查中发现,及群众反映的违章行为,努力做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将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年来,闽清县水利局共组织30219人次巡查河道,发现和查处违法采砂3起、违法运输河砂61起,现均已结案;拆除金沙城门、塔庄梅寮、池园潘亭等非法洗砂点12处;向县公安机关报送14条涉黑恶线索,被采纳8条。
此外,为常态化推进高压打击态势,该县以河长制工作为平台,加强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动,形成联防联治工作格局,全力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河行动”,严厉打击乱占、乱建等水事违法行为。“配套‘河长制’,今年我们还全面实行‘河道警长制’,出台《闽清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河道警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严厉查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面实行河长制保驾护航。”闽清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 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