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率先出台工作意见,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时间:2025-09-04 08:46

  近日,福建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河湖管理范围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通知》提出,各地要聚焦三大任务,全面加强河湖管理范围管控。
一是明确河湖划界数据标准
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会同同级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推进河湖划界工作。
二是及时汇交河湖管理范围矢量数据

  各地要以市(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提交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矢量数据汇交至省水利厅后,按照相关流程转交省自然资源厅,纳入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三是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各地应依法按照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理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或出具规划条件时,应提醒建设单位“该项目涉及河湖管理范围,应按照河湖管理有关要求向水利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涉河相关审批手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将水利主管部门纳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单位,加强指导服务。

             

 

  据此《通知》要求,福建省水利厅已先行将二三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汇交至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水域岸线依法依规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河湖库“清四乱”常态长效。 

来源:福建河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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