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提醒强监管 强化责任促整改 ——福州市水利局开展水土保持违规项目集中约谈
时间:2024-08-02 15:13


8月1日,为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加强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管,切实筑牢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福州市水利局组织召开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集中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验先投”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中、建成后应履行的水土保持法律责任进行了宣讲,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并签署了约谈记录表。

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发挥国企担当精神,履行国企社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到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二是要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再学习。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始终将水土保持工作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强化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以法治思维加快推进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做知法守法优良企业。三是全面完成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各被约谈单位要认清新时代下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压实“责任链”,制定“任务书”,列出“时间图”,督促参建各方履行职责,全力推进问题整改,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建立部门企业联动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要协调联动、齐心协力,形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合力。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评估与反馈机制等方式,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下一步,福州市水利局将督促问题整改,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对“拒不整改、逾期不改”的生产建设单位,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我市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仓山区农业农村局、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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