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8年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205号)要求,为完成我局网站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和所承担的“中国福州” 门户信息保障任务,我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维护保障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力,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与知名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现将2018年度福州市水利信息网建设情况及对“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保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专门成立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网站建设由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水利局配合共建。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网站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配置专(兼)职信息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在日常信息报送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
我局建立了日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读网和巡检等运维管理机制,制定了《福州市水利信息网网站管理制度》、《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规章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大对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加强规范网站底部信息
我局按要求严格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规范性,以及网站管理主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网站底部信息完善工作。积极配合市数字办做好政府网站改版、整合、迁移等相关工作。
四、扩大信息辐射范围,拓展公开渠道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市数字办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我局依托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部门网站,发布内容涉及工作动态、网上办事、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资金、规划计划、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等公开栏目信息,我局进一步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水利部门职能,提供与社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及办事指南、网上审批、业务咨询等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公开作用。我局开设了水利部门政务微博,由专人审核、专人发布,实时公开水利信息,第一时间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发布内容涉及工作动态、热点事件、水利常识等多个方面,扩大权威信息影响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渠道,统筹好各类公开资源,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通过便民服务窗口、服务热线电话、信息公告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
五、加强电子信息化工作,便利群众的沟通交流
我局大力推进各项电子信息化工作,延伸了工作覆盖面,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展了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了信息发布范围,提升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各项电子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与群众的交流渠道也不再仅限于传统的来电、来信与来访,水利部门与社会公众间的距离迅速拉近,群众意见的传达、诉求的传递也更加便利。及时处理12345网络诉求平台的投诉建议,使得群众的声音能够更加迅速地传递到水利部门,水利部门也能更加快速地对群众的呼声作出回应。水利信息网站的便民信息公开,使群众能及时直观地了解水利相关政策的发布与解读,查阅水利各项通知与公示,同时还能第一时间了解风情、雨情与汛情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信息。群众可以监督相关水利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重要水利政策和文件的发布、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及其它与水利相关的事务,监督范围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监督权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五、部门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情况
福州市水利信息网”(http://slj.fuzhou.gov.cn),是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建设的部门网站。该网站内容由福州市水利局收集或撰写、审核、发布,是福州市水利局一个重要的对外宣传窗口。截止到2018年11月15日,在福州市水利信息网的“机构职能”栏目中调整了领导信息和分工、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在“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了国家法律1篇、行政法规2篇、部门规章8篇、地方性法规 9篇、其它规范性文件5篇、政策解读3篇;我局审批处对“网上办事”栏目中的部门服务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共15项,在网站设置滚动更新播放办理审批情况;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发布了工作动态271篇、领导讲话48篇、规划计划23篇、专题信息259篇、统计信息8篇、财政资金17篇(其中公开了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预算说明和2017年度财政决算说明)、公共资源配置8篇、重大项目57篇、应急管理74篇、人事信息5篇、监督检查33篇;“防汛抗旱”栏目中发布了工作动态131篇、安全生产 20篇、汛情快报62篇和及时发布台风暴雨预警图标;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37篇;在“党建工作”栏目发布了机关党建34篇;在“公众参与”栏目发布了民意征集4篇、网上调查4篇;在“资源下载”栏目发布了2篇;在“图片新闻”栏目发布了 21张图片;及时删除过时的信息。
六、“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市数字办做好 “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把福州市水利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同步更新发布到“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的动态栏目、规划计划栏目、财政资金栏目、统计信息栏目、政策法规栏目、政策解读栏目、应急管理栏目、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栏目;建立河长制专题网站,及时公开县市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河湖名录和河长名单及职责,截止到11月15日,在“水质监测”栏目发布了第三季度饮用水水质状况,在“工作简报”栏目发布了第八期,在“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了98篇。
八、2019年网站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群栏目维护分工表的要求,积极主动联系福州市数字办按照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做好水利信息网站栏目建设和保障“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工作任务。
(一)做好省市网站考核对标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榕政办〔2018〕205 号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网站栏目资源的梳理整合,持续保障好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及时对网站的陈旧过时栏目、信息进行归档与删除。
(二)加强规范网站底部信息。进一步规范完善水利信息网站底部信息必须包含: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规范性,以及网站管理主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标识、公安备案标识信息。
(三)加强信息公开收集、审核、 公示等规章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部门各类信息,加大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加强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水利局对市水利信息网站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我局网站信息更新量。
(五)加强对网站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网站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网站管理的业务水平,加强日常网站读网和巡检管理机制,及时发现信息错链、死链、空白网页等问题及早修改处理,确保信息长久安全有效。对市数字办网站检测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反馈。
(六)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对涉及水利部门的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资金、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栏目做到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主动公开部门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和预算信息;对 “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审批项目要严格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确保各要素准确完整,对已梳理完成的办事指南进行仔细核对。对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加强对e福州微信公众号供稿,积极与市民开展互动。
福州市水利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