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河道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8 16:14

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水利局,晋安、马尾区农林水局,高新区经发局,福州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为抓紧完成全市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编制工作,2017413日,我局在福州召开了全市河道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现将会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河道规划范围和重点:根据于伟国省长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2017227日)精神:“一、组织体系要全覆盖。就是要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大江到小河全覆盖。”规划会议要求全市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对接河长制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规划重点是流经县级以上城区、重要开发区、乡镇、重要农田保护区、洪水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以及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的河段,争取全市所有河道全覆盖。福州新区范围内河道规划范围为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流,争取全区所有河道全覆盖。

     2、工作时间节点要求:①福州新区范围内及穿越福州新区的河道(主要涉及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罗源县,马尾区流域面积10km2及以上河道),要在20174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完整成果(规划报批稿),之前已经完成河道岸线规划,但尚未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的河道,必须按照《福建省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技术大纲》要求补充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完成规划全部内容。福州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应于6月底前完成福州新区蓝线控制专项规划整合工作。②马尾白眉溪、长乐滨海新城河道规划最迟20176月中旬前提交完整成果。③福州新区范围外的其它河道(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河道),要在2017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完整规划成果。流域面积10--50km2河道要在201712月底前提交完整规划成果。④全市流域面积10km2以下河道要在201712月底前提交完整规划成果。

3、其他要求:①根据“多规合一”工作要求,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要认真、及时、充分对接城市控规等相关规划成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②每个月15日前向市局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报送已完成的规划成果(规划报批稿含电子版);③下一次召开规划会议,所有分管领导要参会并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鉴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福州新区发展开发急迫需要,请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按照2017413日召开的推进会议要求加快推进规划工作进展,出现工作不到位、不落实、不履职必定问责。请各县(市)区、相关单位于20174月底前将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已完成的河道岸线规划成果的电子档(需CAD绘图)报送市局计财处备案。计财处邮箱:FZZL20081111@126.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铃,87865872, 邮箱:fj83339174@126.com

 

                              福州市水利局

                               2017418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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