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3-02 09:14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总体部署要求,扎实有效推动我局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榕机管[2016]169号)精神,现制订我局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促机关及局属单位节能工作的落实。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落实本单位节能工作,做到节能目标明确、职责分工明晰。

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各项节能政策,结合本单位节能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节能工作经验,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新途径、新办法。制定完善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能耗监测统计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数据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实行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节能降耗工作,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密切协调配合,由专人负责本单位能耗统计工作,按要求在公共机构能耗网络编报系统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数据,能耗上报实行水、电、车辆汽油分项计量、分月统计、分季上报、年终汇总。

四、加强节能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加强日常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对重点公共机构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季节性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节能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促进节能工作的落实。

五、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

要宣传推广“十二五”时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省级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扩大示范影响,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鼓励局属单位积极开展创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加强推广使用绿色照明灯具,使用电脑零待插座,实行办公区照明灯具节能、综合节电节水、空调系统节能等办公场所节能改造,大力宣传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

六、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养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能、用能习惯,倡导干部职工,从自我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参与意识,加强教育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思想和自觉行动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境、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良好节能减排氛围。

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要制订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日活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在614日全国低碳日活动当天绿色低碳出行,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低碳日活动。加强宣传普及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使干部职工自觉养成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形成节俭节约的低碳环保理念。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活动,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积极推行绿色出行

要带头响应“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减少公务车辆出行,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文明秩序。按照“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原则,号召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交通“235”行动,即:1公里内公务活动采用步行方式,3公里内公务活动采用骑自行车或电动车方式,5公里内公务活动采用乘坐公共交通方式,提倡不开或少开私家车,选择公共交通或拼车上下班。按规定公车统一调配,同一线路或目的地的人员尽量拼用一辆公车,以便减少公务出行次数及费用,提高车辆运营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

九、加强日常节能管理

(一)加强节约用电管理

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了空调的能效水平。要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和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二是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了“长明灯”、“白昼灯”;三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和下班后都自觉关闭了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二)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要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禁止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地面。

(三)加强节约办公耗材管理

要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四)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优先选购国产、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档变速的车辆;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期公布车辆百公里消耗及维修费用等数据;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五)加强采购使用节能产品

各处室、局属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标明节能产品采购内容,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健全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不断扩大实施节能产品采购的范围,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使用 

 

  

         福州市水利局

           201731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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