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6-24 09:36

  根据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水利发展与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水利综〔2022〕443号)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3号)精神,现将2024年预算内“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转下达)”资金800万公示如下:

  按照项目类别:水库、堤防、水闸除险加固(应急加固)安排202万元;水库、堤防、水闸降等报废安排10万;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安排安排50万元;水库、水闸调度规程及应急预案编制安排258万;水库、海堤、水闸维修养护安排280万。

  各县区分配方案安排如下:闽侯县80万元、闽清县65万、永泰县40万、长乐区87.5万、福清市239.5万、连江县148万、罗源县85万、马尾区55万。

  特此公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369501

  附表:1.2024年福州市水利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4年运管工作市级资金补助测算表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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