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河道专管员奖补资金有关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4-27 08:57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3 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11号),安排2023年度市级河道专管员专项补助资金185.7万元。按照《河道专管员市级资金奖补实施办法》(榕河长办〔2022〕30号),综合考虑各地河道专管员人数、任务轻重及年度考核排名等因素进行分配下达县(市)区。各县(市)区金额分配如下:
鼓楼区8.3万元、台江区1万元、仓山区5.7万元、晋安区8.1万元、马尾区3.8万元、长乐区23.2万元、福清市24.7万元、闽侯县30.2万元、连江县17.9万元、罗源县19.7万元、闽清县18.1万元、永泰县20.2万元、高新区4.8万元。
特此公示。
(联系人:吕智勇 联系电话:6202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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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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