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预算内县区水利工程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安排的公示
时间:2021-07-12 15:59
根据《福州市市级补助县(市)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市级水利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以及各县(市)区上报情况,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拟安排2021年预算内资金12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闽侯县145万元、闽清98.5万元、永泰71.5万元、长乐市124.5万元、福清市401万元、连江县145.5万元、罗源县124万元、马尾区30万元、高新区30万元、晋安区20万元、市直恩顶水库1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305936, 联系人: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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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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