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专项资金转下达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1-04-27 12:22
     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第一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2号)切块下达我市2021年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专项资金25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57号)和各县(市)区水利和财政部门的联合申请报告,2021年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安排(万元)

治理面积(公顷)

总投资

省级补助资金

地方配套

1

闽清县省璜镇前锋村

62.5

50

12.5

83.4

2

长乐区玉田镇东渡村

62.5

50

12.5

83.4

3

连江县琯头镇秦川村

62.5

50

12.5

83.4

4

罗源县鉴江镇上澳村

62.5

50

12.5

83.4

5

永泰县洑口乡洑口村

62.5

50

12.5

83.4

合计

 

312.5

250

62.5

417

联系电话:83356361  联系人:郑女士

 

福州市水利局  

2021年4月27日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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