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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市级补助县(市)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17年市级水利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以及各县(市)上报情况,结合各县(市)财政经济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安排2021年预算内资金800万元第一批资金下达。本次拟安排补助资金559.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连江县150万元、罗源县289.8万元、福清市12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8230161,63179900 联系人:王先生、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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