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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市级补助县(市)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17年市级水利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以及各县(市)区上报情况,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拟安排2020年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10月19日已安排1522万元,本次安排47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闽侯县10万元、闽清43万元、永泰31万元、长乐市33万元、福清市65万元、连江县241万元、罗源县40万元、马尾区1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3345264,83369501 联系人:陈、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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