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以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0〕4号)精神,现将我局局属各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1、福州市水利局本级预算支出数为1855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51万元,专项支出17670.23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714.23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5630万元),省厅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1326万元。
2、市水政监察支队预算支出数为16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08万元,专项支出893.5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693.5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200万元)。
3、市水利规划设计院预算支出数为44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2万元,专项支出148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78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70万元)。
4、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预算支出数为353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82万元,专项支出2117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317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1800万元)。
5、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预算支出数为22300万元,其中:专项支出22300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22300万元)。
6、市洪水预警报中心预算支出数为26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85万元。
7、福州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预算支出数为29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2万元,专项支出30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30万元)。
8、市水资源管理中心预算支出数为8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2万元。
9、福州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本级预算支出数为24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6万元,专项支出70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70万元)。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附件:《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0〕4号)
福州市水利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