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17号)及省水利厅《关于用好2019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加快实施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19〕619号)文件精神,拟将福建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下达我市的2019年抗旱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资金作如下安排:
罗源县50万元、连江县70万元、闽清县50万元、永泰县70万元、福清市60万元。
(联系人:邱陵 联系电话:83369524
叶超 联系电话:83372902)
福州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