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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已由省财政厅、水利厅以闽财农指[2019]5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第四批)下达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优先安排纳入“十三五”规划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水电站生态改造;根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504号)的文精神,现根据有关县申报的情况,资金拟分配方案如下:
县
全市合计
闽侯
永泰
连江
罗源
县申请金额(万元)
419
45
245
101
29
分配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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