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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市级补助县(市)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19年市级水利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水管体制改革资金补助计划按不超过项目划界工作合同价的60%进行补助(贫困地区按不超过合同价的80%进行补助)。结合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及资金申请情况,2019年拟按各县(市)区申请资金的40%给予先期补助,安排2019年预算内资金2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马尾12万元、闽侯60万元、长乐区60万元、福清市6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10日—9月19日。
附表:
各县(市)区资金补助表
单位:万元
马尾区
闽侯县
长乐区
福清市
合计
申请资金
30
150
170
500
本次补助
12
60
68
200
联系电话:0591-83345264 联系人:林女士
福州市水利局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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