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闽江干流福州段码头清淤活动 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榕水利规〔2025〕1号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闽江下游福州段码头清淤活动,保障河道、水工程和航运安全,保护闽江干流河道水生态环境,根据《市十六届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31号)精神,特制定《闽江干流福州段码头清淤活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附件:闽江干流福州段码头清淤活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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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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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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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