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水利局 时间:2023-01-13 12:00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市水利信息网(slj.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座12层,邮编:350007;电话:83352640;传真:83339396;电子邮箱:sljbgs69503 @163.com)。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全力以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今年来我局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办事满意率为100%,未收到不满意反馈。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各项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实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在福州水利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等栏目中公布关于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信息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近60条次,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今年以来未发生关于水利重大项目的负面舆情,同时积极、正面、有效地应对了关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便民诉求及来信来访。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共在福州水利信息网“政策法规”专栏下“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了6条次政策解读信息。在福州水利信息网上设置了政务咨询链接,未收到咨询信息;在12345便民惠企平台上答复(转办)政策咨询件约5件次。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认真落实“谁生成、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保密审核前置的信息发布原则,在福州水利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下“工作动态”中发布省市防疫政策、我局防疫动态等各类涉疫信息58条次,在“福州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涉疫信息61条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防疫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紧跟主要宣传媒体的动向和脚步,广泛汇聚甄别信息,严格审格,统一发布,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对局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导工作,在福州水利信息网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各单位主要职责、办公地址与联系电话。督促局属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涉及局属单位职责的12345便民惠企诉求件的办理,科学分工,及时督促,严格审核,按时办结。据统计,今年以来在12345平台上共办结涉局企事业单位诉求件45件。

  (五)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以及基层减负和精减文件要求和“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我局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发布和公开工作。今年来共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

  (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依托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平台,本着便民、公开、高效的原则,认真解答各类政策咨询事项,办理行政审批业务。今年以来,共在新、旧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上接收诉求件397件,全部按时办结。

  (七)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前置制度。为切实开展保密审查工作,我局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领导为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档案室,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对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请示等特定文种、行文对象特殊的文件以及按规定应限制知悉范围的文件外,我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文件信息均予以公开,做到公开行政、透明行政、依法行政,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发挥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今年以来我局发布的文件和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福州水利信息网、福州水利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开。

  (九)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到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福州水利信息网上系统及网友报错10条。我局在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并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配合市大数据委推进门户网站建设,福州水利信息网目前共划分专栏11个,下设栏目23个,链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多个网站,并提供汛情、雨情、风情和多个相关部门链接,涵盖信息查阅、网民互动和资源下载三大功能。

  (十)强化工作指导监督。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前充分评估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今年以来发布的政策解读及各类信息未收到负面反馈。加大对我市水利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在福州市水利信息网的“机构职能”栏目中调整了领导信息和分工;在“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了国家法律1篇、行政法规2篇、部门规章5篇、地方性法规6篇、其它规范性文件2篇、政策解读5篇;我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对“网上办事”栏目中的部门服务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共40项,在网站设置滚动更新播放办理审批情况;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发布了工作动态402篇、规划计划9篇、专题信息372篇、统计信息5篇、财政资金31篇(其中公开了市水利局本级及属局各单位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和2022年度财政预算情况)、重大项目46篇、应急管理30篇、人事信息2篇、监督检查26篇;在“普法宣传教育”栏目发布了23篇;“水旱灾害防御”栏目中发布了工作动态61篇、安全生产8篇;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70篇;在“党建工作”栏目发布了机关党建36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发布了15篇;在“公众参与”栏目发布了民意征集4篇、网上调查4篇;在“图片新闻”栏目发布了25篇;我局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委做好 “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栏目“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了28件和办结了依申请公开3件;同时把福州市水利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新发布到“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统计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应急管理、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政府网站年报表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57.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都是自然人申请事项,已按规定办结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不予公开答复2件,其中1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还需深化;二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一是推进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落实“谁制定、谁解读”责任;二是完善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福州市水利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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