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20-0002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0-08-11
- 标 题: 关于永泰县温泉溪安全生态水系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建设〔2020〕90号
- 发布日期:2020-08-12
- 有 效 性: 有效
永泰县人民政府:
根据永泰县水利局上报的《关于申请对永泰县温泉溪安全生态水系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的请示》(樟水利[2020]157号)及有关材料,福州市水利局审批处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两次评审,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据评审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报告及图纸,并于日前形成报批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
同意永泰县温泉溪安全生态水系治理项目实施范围为:起点为温泉溪天门窗水库下游100m,终点为长潭水库拦河坝下游200m处,整治河道总长为9km。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4706.39万元(不包括拆迁征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费用和统筹项目投资等费用)。
二、项目建设有关要求
1、做好规划衔接。紧扣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理念,以“一带、三段、两节点”为总体建设核心,科学定位,因地制宜。要求项目与《福建省主体功能区划》、《福建省水功能区划》、《福建省大樟溪流域(福州段)防洪岸线规划报告》、《永泰县温泉溪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等做好衔接,结合城峰镇、岭路乡特色文化,实现河流“行洪空间留足、人文景观协调、生态休闲亲水、水质目标达标”的水域功能定位。
2、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协调项目区生态、亲水等项目。
3、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4、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加强河道管养。结合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附:永泰县温泉溪安全生态水系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福州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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